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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论文范文

金融保险论文

金融保险论文范文第1篇

3243课程开发模式是一种新的课程开发模式。该模式基于行业分析,以工作过程为导向,将专业市场需求、职业岗位群工作要求、具体教学内容、教学情境有机地联系在一起。该模式基于职业分析,开发的课程体系与课程内容符合国家相关职业标准。它基于任务分析,设计具体教学任务,实现“教学做”一体,落实能力培养。

(一)三个阶段

通过行业企业调研,确定本专业毕业生毕业后从事的岗位群,明确专业人才培养定位,进而确定以能力为本位、基于工作过程导向的3243课程开发模式。专业课程开发是整个模式的核心部分,这是落实就业岗位与课程内容相结合的实质性阶段。此阶段必须解决设置什么样的课程、选取什么样的载体、如何优化课程内容、如何确定课程标准、如何开发学习情境、如何实施课程教学、如何进行教学评价等问题。这个阶段要系统设计学生从入学到走上工作岗位,在校期间每一学期的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设计、课程改革实施步骤等,要统筹规划,处理好课程与课程之间的前后联系。

(二)二个步骤

在经论证的人才培养模式框架指导下,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目的,调整优化通识课程、第二课堂的内容。在第二课堂内容的选取上,考虑学生专业知识的延伸和创新意识的培养,发挥学生特长。完成以上二个步骤就形成了课程体系的基本框架,确定了最终的金融保险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三)四个环节

行业企业专家围绕工作岗位,参照相关职业资格标准,将每一个具体工作任务所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进行分解细化。然后,由课程教学团队和行业企业人员,共同梳理、归类、整合职业行动能力,选择合适的载体,形成行动领域与学习领域。紧接着,分析这些行动领域和学习领域是否涵盖了本专业岗位群的所有工作任务,判断学生经过三年学习在掌握这些职业行动能力后,是否能胜任具体岗位的工作任务。即对课程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适用性、可行性提出合理化的修改意见。然后对典型工作任务进行一一分解,对每个对应的典型工作任务和完成任务所需的知识进行分析细化。即确定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学习方法和教学评价等。

(四)三个转换

第一个转换:从工作任务到行动领域的转换。按照职业能力的形成规律,由高到低,自顶向下,进行具体任务分析,逆向归纳形成特定工作岗位的具体行动领域。第二个转换:从行动领域到学习领域的转换。由简单到复杂,由低层到高层,对行动领域进行教学论加工,由此构建完成该专业课程的基本框架体系。第三个转换:从学习领域到学习情境的转换。学习领域包括了实现培养目标的全部学习任务,学习领域通过学习情境使其具体化。学习领域的设计过程,其基础是工作过程,其内容必须与职业紧密相关,然后依此进行具体的学习情境设计。各专业课程在创设、呈现学习情境时,要有利于学生认知和职业能力的培养。

二、课程设置与教学设计

(一)课程设置

针对职业方向课程,按照工作过程和职业能力要求,形成具体的行动领域和学习领域。

一是通识基础领域,包括: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思想品德与法律基础,体育,经济数学,保险应用文写作,保险基础英语等。

二是专业基础领域,包括保险学原理、金融基础、保险经济学、保险会计、金融法规、金融礼仪等。

三是职业方向领域,主要包括金融风险管理、保险实务(人身保险、财产保险)、个人理财、金融保险企业经营、证券投资分析、点钞计算技术、商业银行综合柜台业务、保险营销实务等。

四是第二课堂课程模块,包括: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演讲与口才、保险职业道德、艺术欣赏、保险讲师与组训技巧等。

五是实践实训课程模块,包括:认知实习、专业综合实训、顶岗实习、社会调查等多项内容。在课程结构上,保证理论够用,注重学生专业核心能力、岗位技能、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

(二)教学设计

对于职业方向课程,按照本课程所对应的岗位工作内容确定具体教学内容———即根据实际业务的工作项目确定教学项目;按照完成岗位工作任务的过程确定学习任务;按照实际工作中具体从业人员的业务工作场景设置教学场景———课堂教学通过场景训练、角色模拟等,来确定学生的学习掌握情况。由此做到工学结合,同时将职业标准融入教学要求,使得课程培养与岗位要求完全对接。

三、教学成效

金融保险论文范文第2篇

1.政府主办、政府经营模式。以上海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代表,该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配合了国家农业方面的经济政策,有利于统一规划与管理;有利于农业保险专项基金的积聚。但不利于政府扶持;利益联系机制不明确,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易发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2.政府主导下的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模式。以吉林安华农业保险公司为代表,该模式的主要优点表现在:能够充分发挥商业性保险公司技术、人才和管理方面的优势;完善的管理和监督机制设置,增加了地方政府的责任,保护了投保人的利益。但该模式主要存在于理论上,在现实中实施的难度较大。

3.合作社经营模式。该模式是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各级政府帮助建立而成的,其优点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合二为一,易于防止农业保险中的道德风险和逆选择;资金来源渠道多样化,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其缺陷是:由于合作社比较少,风险分散不够,资金得不到保证,它主要是依靠保户来筹集资金;农业保险需要大量专业技术人才,而合作社发展现状很难吸引专业人才。

4.外资公司的经营模式。以法国安盟保险公司成都分公司为代表的该种模式有利于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经营技术,有利于研究怎样提供适合农村、农业和农民需要的一揽子综合保险新产品。但外资或合资保险公司追求商业利润的内在本质与农业保险高风险、高成本、收益低的固有特点,其经营我国农业保险业务仅仅是一种抢先进入中国保险市场的策略而已。

5.相互保险公司经营模式。以黑龙江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为代表的相互保险模式与股份制商业保险公司的最重要区别在于,相互保险公司的投保人也是公司的所有者。相互保险制度有利于调集各方面的积极性,平衡各方面利益;有利于降低道德风险和减少逆选择;有利于降低组织成本,优化资源配置,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一是存在制度上的缺失。如阳光农业保险实行“自愿投保”的原则(例如,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人才的匮乏主要表现在:销售人员储备不足,代办员队伍脆弱,精算人员和核保核赔人员奇缺。)。二是存在业务人才上瓶颈。

二、相互保险制度在我国农业保险中的适用性分析

鉴于我国商业性农业保险面临萎缩,再加上政府财政力度不够,合作社不适合大面积推广,发展外资保险公司存在难度,农民收入水平有限,而此时我们认为,基于金融创新的相互保险制度具有强大的生命力,适合在我国农业保险领域发展,能有效缓解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中的一系列问题。

1.使投保人和保险人统一,解决信息不对称,避免道德风险。我国农业风险区域性强,保险人对农业风险难以全面把握,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较易发生,而相互保险制度下农户间彼此熟悉、信息透明,且对于农业生产过程及所面临的风险因素较清楚,能有效进行相互监督,利益的一致性避免了道德风险和逆选择。

2.经营成本低,适应低收入的农民。首先,相互制保险不以赢利为目的,以互助合作为宗旨。另外,相互保险公司还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相互保险公司的保单持有人兼具被保险人和公司所有人的双重身份,从而有效地降低了委托问题引发的组织成本,这是相互制保险公司的主要优势。

3.解决保险人经营管理的困难。参加相互保险公司的农户都是农业生产的行家,对本地的农业生产、农产品价值、农业风险等情况比较了解,可以胜任核保、定损、理赔等工作,不仅容易解决农业保险经营管理中的问题,还有利于节省经营成本。

4.加强防灾减损。相互制下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利益具有一致性,使得投保农户能够主动采取必要的风险预防措施。在出险后,也能主动地进行灾后自救工作,农户更易形成集体力量,抢险救灾,以求将灾害损失降至最低。

三、我国农业相互保险制度拓展的新思路

“从国外农业保险的发展历程来看,相互制作为一种有效的农业保险制度安排在各国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是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的。”(江生忠、王成辉,2006)。随着金融创新机制与国家辅助政策支持体系的逐步建立与务实推展,将缓解操作管理上的困难,它的局限性将逐步克服。

1.加快农业保险立法。立法先行几乎是国外农业保险健康发展的铁律,目前应加紧农业相互保险的立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农业相互保险的组织体系和经营范围,确保农业生产者的利益;用法律的形式明确政府在开展农业相互保险中所应有职能和作用,避免政府支持农业相互保险的随意性,并以此提高农民保险意识。

2.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我国,政府对农业补贴主要是价格保护等直接补贴方式,利用农业保险这种“绿箱政策”(绿箱政策(GreenBoxPolicies)是WTO成员国对农业实施支持与保护的重要措施,用来描述在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下不需要做出减让承诺的国内支持政策的术语,是指政府通过服务计划,提供没有或仅有最微小的贸易扭曲作用的农业支持补贴。)补贴方式却很少。总体上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不够,仅限于免征营业税,其他方面同商业性保险一样。建议给予农业保险补贴:(1)保费直接补贴。由国家财政每年按公司保费收入的25%、地方财政按25%的比例,通过保险公司直接补贴给参保农民。(2)大灾准备金补贴。国家财政每年按保费收入10%的比例补贴给保险公司,一部分由公司在大灾年份,通过保险赔偿方式转补给受灾农民。

3.加大农业相互保险人才培养力度。人才的严重缺乏对农业保险经营的协调发展和有效监督十分不利,也不利于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的规范经营与健康发展。建议如下:(1)建立农业保险人才库,招回己经分流和改行的农险人才,通过各地区的人事部门或保险监督部门联合成立农险人力资源管理小组,对以前从事农业保险的干部和员工进行建档、登记。(2)完善教育和职称考试体系,让从事农险管理人员接受专业培养和教育,提高其社会地位。

4.建立和完善相互保险公司的组织体系。

4.1选择合理的公司发展模式。由一些农业龙头企业(初始会员)发起设立全国性的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初始会员认购公司的部分初始基金,同时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筹集另一部分资金。

金融保险论文范文第3篇

1.银行母公司实施了利益相关者关系管理,各方利益得到维护

在银行母公司金融控股集团模式下,银行母公司对银行系保险子公司具有自然的影响力,再加之由于国内金融体系结构依然造成目前银行母公司对传统保险公司的巨大地位优势,因此,银行母公司对于银行保险合作各方的定位是共赢机制构建的核心前提。随着国内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的推进,中间业务收入对银行经营收益和资产结构的调整具有战略影响意义,而金融集团内和集团间的战略协同效益依然对市场竞争优势地位的巩固具有重要意义且越发突出,因此,集团内和集团间的银行保险业务会逐步成为银行集团的重要业务单元。由于上述因素对银行母公司金融集团的影响,银行母公司提升对银行保险合作各方的利益相关者管理的程度,给予合作各方特别是传统保险公司以平等利益相关者的地位,真切维护各保险公司的利益,与各外部的利益相关者建立重要的关系,甚至达到利益相关者伙伴关系,是银行保险合作各方共赢机制构建形成的最主要表现形式。

2.各方遵守银行母公司制定“具有强制约束力的协议”,形成了合作各方公平的银保竞争环境

由于银行母公司对保险公司拥有巨大的地位优势,因此,共赢机制下的银行保险合作各方遵守的“具有强制约束力的协议”需要有银行母公司制定,并由银行母公司引导各合作保险公司强化执行。而共赢机制下的银行保险合作各方均自觉遵守这一“约束力协议”,形成公平、合规的银行保险市场竞争环境。这一约束力的协议包括大帐手续费率的制定标准、合作各方的违规惩处与退出机制、合作各方的责任承担机制、公平的努力程度分配机制、合规高效的柜员二重委托机制、共同维护消费者利益的机制等等内容。

3.合理制定了大帐手续费标准,形成了清晰的利益分配机制

对银行保险博弈各方来说,大帐手续费率是影响各方利益分配的关键因素,因为,它既是银行从银行保险业务中实现的中间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也是保险公司成本的最主要部分。因此,共赢的银行保险机制下,形成了合理的手续费制定标准,并决定了合作各方间清晰的利益分配机制。

4.形成了按照合作产能分配银行努力程度的公平机制

在银行保险业务中,银行和银行柜员的努力程度决定了保费的产能,银行的努力程度越高,保费的产出就越高。因此,对于银行柜员努力程度的诉求是保险公司各经济主体的主要目标。而在非共赢机制下,竞相追加手续费等资源投入成为了保险公司激励银行提高努力程度和诱导银行分配努力程度的主要手段。手续费的恶性竞争,恰恰造成了保险公司不能盈利的主要原因。因此,在银行保险共赢机制下,大帐手续费率已经有了明确的制定标准,不再成为努力程度分配的依据。此时,合作各方形成了以产能贡献为标准的努力程度分配的标准,引导者保险公司着力提高经营产能,并形成了保险公司间以产能为标准的积极向上的良性的公平竞争环境。另外需要淡化银行母公司对银行系保险子公司的刻意保护,将银行系保险子公司纳入与传统保险公司共同公平竞争的氛围中。

5.形成了合规高效的单纯柜员二重委托模式下的柜员激励机制

由于柜员在银行保险业务产能实现中的关键地位,柜员努力程度的高低直接决定了银行保费产能的高低,因此,合规高效的柜员激励机制的形成,是确保银行柜员销售积极性的关键因素。在现阶段业务中,银行柜员保险业务有三种收入方式:第一种是单纯的二重委托—模式下的收入,即保险公司按照一定比例的手续费率委托银行销售保险,同时银行转移支付一部分手续费委托柜员销售保险产品模式中,柜员得到的收入;第二种是在第一种存在的前提下,由于银行转移支付的激励比例过低或兑现不及时,保险公司再以隐性激励的方式向柜员提供一笔收入;第三种是保险公司直接跳开银行,与柜员销售“飞单”,直接激励柜员。根据对银行柜员二重委托收入方式的风险分析,可以知道,对柜员的第一种收入方式是合规且风险最小的方式,但是其弊端是对柜员的激励力度不高且激励形式不明显,导致对柜员激励效果不理想。在共赢的合作机制下,形成了具有竞争性的柜员的激励机制和激励形式,确保了柜员销售积极性的调动,在这种前提下,各保险公司遵守银行母公司要求严格执行对柜员的单纯二重委托机制。

6.形成了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和严格的惩处机制,共同维护了消费者权益

由于在银行保险业务中,各保险公司之间毕竟存在竞争性的利益冲突,保险公司可能会采取一些违规的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来诱导柜员的销售或直接进行误导销售等等,来强化竞争优势。另外,个别网点或柜员也会采取一些违规方式来促进保险的销售。因此,对于合作各方,特别是保险公司违规责任追究和严格的惩处机制,对于违反“约束力协议”严重的,甚至采取必要的退出机制,是保证任何合作一方不得违规的前提条件。没有违规现象的发生,最终体现的是对于消费者利益的维护。因此,在共赢机制下,银行保险各方形成了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和严格的惩处机制。

7.有着明确的责任承担机制,合理划分合作各方运营成本

在银行保险业务中,还有一块运营成本,涉及到合作的各方。根据对银行保险价值链中各活动成本的分析,知道涉及合作各方运营成本的环节主要有三部分,一是前期的产品研发、调研等成本;二是销售中的营销支持成本;三是售后的客户服务和非常规退保成本。上述运营成本对保险公司的经营造成较大影响,因此,需要进行明确的责任承担。特别是第三部分售后的非常规退保成本,所占保险公司经营成本的比例逐步攀升,有时其比例甚至达到1%。而这部分非常规退保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银行柜员的误导或销售不清造成的,因此,合理划分退保的责任,并承担相应责任,是共赢机制下的表现形式。

二、银行母公司金融控股模式下银保合作共赢机制构建的环境要求

1.要求银行母公司实施利益相关者关系管理

从前文银行母公司金融控股模式下银保合作共赢的表现形式分析可以明确银行母公司对于合作各方之间的利益相关者关系程度越紧密,合作各方共赢机制构建的可能性就越大,那么这一点也是判断合作各方是否共赢的关键条件。当然,利益相关者关系程度是一个辩证的概念。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外部利益相关者关系管理取决于外部利益相关者的重要程度,也就是说,合作的保险公司对银行母公司越重要,那么,银行母公司对于保险公司的关系管理的程度就会越高,进而各方形成共赢的可能性越大。

2.要求各方严格执行“约束力协议”内容以形成公平的行业竞争环境

上文分析的共赢机制下的表现形式,表明了各方严格遵守这一包括大帐手续费率的制定标准、合作各方的违规惩处与退出机制、合作各方的责任承担机制、公平的努力程度分配机制、执行单纯的柜员二重委托机制、共同维护消费者利益的机制等等内容的“约束力协议”。只有遵守这一协议合作各方才能维护自身正当利益并保持对违规行为惩处的高压机制,各方才能真正实现合作共赢。因此,银行保险合作各方必须自觉并严格的遵守这一“约束力协议”是共赢机制构建的银行保险市场条件。

3.要求合作各方具有稳定的保费产能平台

银保合作各方之间必要的保费产能平台,是关乎保险公司经营盈利或亏损的关键因素,并且保费额度也是保险公司开展银保业务快速提高市场份额的目的,因此银行母公司保费总体产能的规模是对保险公司形成优势地位的主要判定标准。如果银行母公司的保费总体产能平台不高,对合作保险公司市场份额的提升没有多大作用,并且合作的保险公司一般不会盈利,此时,银行母公司对保险公司没有吸引力,甚至保险公司不会主动与银行合作。而在上文的分析中,知道银行对保险公司分配努力程度的依据也是合作保险公司的产能平台,这样是银行保险公平竞争的合理机制。综上,可以明确,银行母公司的总体产能决定了银行对于保险公司优势地位与否、而保险公司的产能决定了其得到的努力程度甚至是能否合作的问题,因此,合作各方稳定的保费产能平台是共赢机制构建的前提条件。

4.需要完善金融和监管环境,确保合作各方合规经营

从对银行保险的发展原因可以看出,银行保险最初在欧洲的出现是得益于监管的混业经营政策的放开和激烈的金融行业竞争,但是由于西方发达国家成熟的金融体系和完善的监管体系,最终形成银行保险合作各方之间的共赢格局。国内的银行保险主要得益于混业监管政策的逐步放开和保险公司是的主动联姻,导致了银行保险的快速发展。目前,国内的金融市场体系的结构尚不平衡,严重依赖银行业,因此,银行形成了对保险公司的巨大优势地位。在国内银行保险高速发展成为保费收入的第一大来源渠道的过程中,国内的监管部门尚未对银行保险业务中出现的一些违规现象形成处置预案,国内的监管体系尚不完善。因此,导致国内的银行保险业务并不成熟,合作主体之间并没有形成合作共赢的局面。综上分析,银行保险各方形成共赢机制的优异条件是国内金融体系和监管政策的完善。

5.健康的社会金融消费观念,理性的消费行为

银行保险产品的出发点之一是满足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实现消费者“一站购足”的便利性,以期提高客户的忠诚度,巩固银行的竞争优势。而就保险产品提供的金融功能而言,主要是出于保险的保障功能以及资产保值的功能。但是在国内银行保险的销售中,由于销售误导或营销不清楚,导致消费者被动接受保险产品,并对银行保险产品的功能形成了一种偏见,认为银行保险具有高的收益率并具有高的增值功能,因此,客户购买之后往往会出现不满意收益情况甚至出现大量的非常规退保现象,这是一种不理性的消费行为。随着国内金融环境的不断完善,以及消费者金融知识的不断增加,国内消费者对于银行保险的消费行为也会逐步理性。这样,客户的非正常退保就会减少,保险公司的营业外支出水平降低,并且稳定的保单继续率有利于保险公司对于保险资金的合理运用,提高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率,增强经营能力,确保盈利水平的实现。因此,健康的社会金融消费观念,理性的消费行为是银行保险合作各方实现共赢的又一环境条件。

三、银行母公司金融控股模式下银保合作共赢机制的构建

根据前文对于金融控股模式下银行保险合作各方共赢机制的表现形式和关键机制构建所需的环境条件,本文从银行保险合作各方的利益分配机制、行业制度保障机制和社会制度保障机制三个方面阐述银行保险共赢机制的构建。

1.共赢机制构建的利益分配机制

银行母公司金融控股模式下银行保险博弈各经济主体间的共赢机制构建的利益分配机制内容主要应包括大帐手续费率制定、努力程度分配原则、柜员激励机制以及运营成本分担等方面。

①合理制定大帐手续费率β标准,明确利益分配机制,按照共赢原则进行利益分配。

根据上文分析明确了大帐手续费率是银行保险合作各主体之间利益分配的核心因素,并且也是各保险公司之间提高竞争优势的主要手段,因此,在银行母公司金融控股模式下的银行保险共赢机制的构建,关键因素是要制定合理的并且各方能够自觉执行的大帐手续费率β标准。从另外一个角度,还要分析银行保险行业的平均收益情况,当保险行业总体平均保费投资净收益率高于银行平均存贷款收益率时,银行母公司可以选择手续费率的较高的范围标准执行;当保险行业总体平均保费投资净收益率低于银行平均存贷款收益率时,银行母公司可以选择手续费率的较低的范围标准执行。这种大帐手续费率β标准的制定标志着银行母公司将传统保险公司与银行系保险子公司给予了同样的地位进行合作。

②按照合作产能制定透明的努力程度分配原则,形成保险公司间的公平竞争机制。

由于银行的努力程度和对于银行系保险公司的保护政策对于保险公司保费产出的重要性,因此,在上文共赢机制下的表现形式和环境条件要求分析中,明确了银行保险共赢机制的构建必须按照合作产能制定透明的努力程度分配原则,以形成所有保险公司间的公平竞争机制。在这种要求下,关键因素有两点,一是制定合理的努力程度分配原则,按照产能分配;二是淡化对银行系保险子公司的保护政策,甚至取消对银行系保险子公司的保护政策,让银行系保险公司与传统保险公司自由竞争。根据上文分析,这一分配原则就是银行母公司阶段性、严格按照各保险公司的产能占比来进行努力程度及网点资源的分配,是合理的分配标准。这种分配标准下可以引导保险公司加大对内部经营管理和客户服务水平的提高,也有利于保险公司间的公平竞争,从而有利于银行保险业的健康良性发展。

③制定合规、明确的单纯柜员二重委托模式下的柜员激励机制。

根据前文对于柜员二重委托的三种收入方式的比较分析知道,对银行柜员的三种不同激励方式各有利弊。因此,制定合理的、明确的柜员激励机制,是银行保险保费产能的关键因素。合理的、明确的柜员激励机制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银行母公司转移支付的激励比例;二是明确激励兑现的形式。本文认为上述两种内容明确的路径可以参考银行柜员的第二种收入方式,将保险公司隐形支付的比例等额纳入到银行激励体系,进行统一、透明、合法化管理,并且激励兑付形式需要体现及时性和明确性。

④有着明确的责任承担机制,合理划分合作各方运营成本。

通过前文分析知道,前期的产品研发、调研等成本;销售中的营销支持成本;售后的客户服务和非常规退保成本三部分构成银行保险运营成本的主要部分,而这一运营成本涉及到合作经济主体的各方,并且对保险公司的经营造成较大影响,是合作共赢的重要一环。因此,银行母公司金融控股模式下的银行保险合作共赢机制构建的另一因素是对于运营成本的合理承担。本文认为运营成本合理承担的标准是按照收益和责任的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这样充分体现了合作各方平等的责权利原则。

2.共赢机制建设的行业制度保障机制

通过前文分析,本文认为良好的利益分配和责任承担机制需要制度的保障落实。

①银行母公司实施银保业务的利益相关者关系管理制度,维护各方利益。

从前文共赢机制和利益相关者管理关系的分析可以知道,共赢机制下的银行母公司必然会对合作保险公司实行利益相关者关系管理,并且关系紧密,而实现紧密的利益相关者关系管理,又会更大程度上导致双方实现共赢。因此,银行母公司在银行保险业务过程中实施利益相关者关系管理,是合作各方共赢机制构建的行业制度保障。

②银行母公司制定“具有强制约束力的协议”,创建合作各方的公平竞争环境制度。

从上文分析可知共赢机制下的“约束力协议”包括大帐手续费率的制定标准、合作各方的违规惩处与退出机制、合作各方的责任承担机制、公平的努力程度分配机制、执行单纯的柜员二重委托机制、共同维护消费者利益的机制等等内容,而上述协议的内容是确保银行保险合作各方共赢的关键因素,因此,确立银行母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这一“约束力协议”也是合作各方共赢机制构建的行业制度保障。

③形成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和严格的惩处机制制度,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

通过前文分析可以知道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和严格的惩处机制是银行保险合作各方共赢机制构建的惩戒机制,能够保障合作各方的公平、合理竞争,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最终促进这一行业的良性、健康发展。因此,将这一责任追究机制和严格的惩处机制制度化,是保障合作各方共赢机制构建的行业前提。

3.共赢机制构建的社会制度保障机制

在银行保险各方合作共赢机制的构建过程中,不仅仅需要银行和保险行业内的一些制度保障,同时需要完善的社会制度作为保障。

①从监管部门角度。

监管部门对于银行保险业的健康、良性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它对于银行和保险各方相关运营机制的规范、运行的监督和指导、对于各方违规的惩处以及对于社会舆论的引导都有积极的影响意义。因此,银行保险各方共赢机制构建需要监管部门完善的监管制度作为保障。

②从消费者角度。

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的初衷是经营满足客户的金融需求,而客户购买银行保险产品的最终目的是满足自身金融需求,因此,消费者是银行保险价值系统的最末价值链环节。目前国内金融消费环境尚不成熟,消费者对于银行保险产品的认知还不全面。导致在银行保险销售过程中,银行和保险公司各方均有可能出现销售误导的情况,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但是也有一些消费者出现无理取闹的情况,反而导致银行或保险公司一方利益受损,这样,并不能真正形成利益相关者各方共赢的局面。因此,形成合理的维护银行保险博弈中各方利益相关者利益的社会制度是保障各方共赢机制构建的又一前提。

③从其他政府部门及社会团体角度。

金融保险论文范文第4篇

国外许多学者对外包决策所采用的指标以及工具进行了讨论,Vinning和Globerman将如何让企业的谈判成本、生产成本和机会主义成本之和达到最小作为企业是否选择外包的依据。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WendellJones认为,许多企业看到离岸服务外包对企业成本降低和海外业务开拓的好处,而没有看到离岸服务外包带来的潜在风险。薛彤分析了国际离岸金融服务外包规模迅速增长、业务范围日益扩大等趋势,结合目前中国离岸金融服务外包的不足,从政府和外包服务商两个视角提出发展对策。孙清华等运用模块化金融服务外包的基本原理,分析了农村信用社开展金融服务外包的可行性,并以信用卡业务为例探讨了农村信用社开展模块化金融服务外包可操作性。

二、基于金融服务外包与绩效关系的研究

关于服务外包与企业绩效的关系的研究,学者们的研究成果并不一致。Rasheed认为企业进行服务外包对其总体绩效水平并无明显的影响,外包和绩效之间的关系还受环境的变化的影响,并且具有调节作用。Cronkshaw,Nick,Shah,Martin认为,对欧洲银行业务、财产管理和保险部门的金融服务外包,要构建高效的税收体系,提出务实性解决方案。陈菲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财务、运作和竞争绩效三个指标作为因变量,计量分析得出服务外包与企业绩效二者的关系。吴文静等通过对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调查数据进行实证研究,分析了生产费用、IT外包供应商的信誉等因素对商业银行IT信息技术外包决策的影响。

三、基于金融服务外包风险及管理的研究

许多企业外包的失败使学者对服务外包的风险研究给予了极大的关注。Elitzur和Wensley从博弈论视角分析由于服务外包参与双方拥有不完全信息,所以认为外包是一个典型的信息不完全对称博弈。HitendraWadhwa,RoitArora和HarpreetKhurana指出,对于像金融、保险等行业来说,数据的安全性是至关重要的。Hung等指出伴随着服务外包的发展,除了一些基础整合要求外,还需增加总需求和隐身控制。王瀛等认为,应建立金融服务外包服务商的资格审查和信誉评级制度,完善与金融服务外包相符合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Lim和Tan认为外包业务一直以来被认为是为公司降低了成本、提高了运行效率,然而,外包业务已逐渐变得很复杂,外包公司除了学习,也可以利用品牌权益使自己免受外包供应商这些市场潜在进入者的威胁,尤其是在其外包部门具有核心竞争力时。

四、简要评述

金融保险论文范文第5篇

自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发展迅速,经济全球化的实现,带动了我国的经济发展,也促进了我国金融保险的业的发展。使得金融保险行业逐步向自由化、信息化方向发展,传统的金融保险经营模式逐步被打破,新的管理方式逐步出现,金融保险业实质是金融业和保险业的融合。通过融合促进创新,在融合创新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不利的因素,因此为使金融保险业更好的发展,需要进行合规管理。

【关键词】

金融保险;现状;合规管理

一、金融保险业发展现状

金融保险业的发展已有一段历史,随着金融保险业的发展,金融行业也逐步细分,如今金融保险行业分为银行业和保险业以及证券行业。金融业和保险业融合实质是为财产服务的保险业逐步向为金融业服务转型和渗透,银行和证券以及保险之间的界限已经逐步被打破,也是当今金融保险业的发展潮流,我国金融保险业也因此加入了WTO。

(一)金融保险业发展水平较低在西方一些发达国家,保险行业是经济重要组成部分,推动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其保险费用可也达到当年GDP的10%左右。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水平还相对较低,目前我国的的保险行业费用只达到当年GDP的2%左右,根据国际目前金融保险行业的发展现状,金融保险费用一般应达到当年GDP的4%左右。虽然我国的保险费用占GDP的比例较低,但是我国人均保险费用已从当初的10元,变为如今的100元,发展也是比较迅速的,但是和西方发达国家的2000美元的平均保险费用还是有相当大的差距,造成这个现状的根本原因,还是我国经济还不够发达,人均收入水平还较低,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金融保险业的发展。

(二)保险市场结构分布不均衡目前我国保险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分布不是很均匀,大多保险公司的总部都设置在北京以及沿海等大型中心城市,仅总部集中在北京等大型沿海城市的保险公司就多大三十多家,虽然各个保险企业也在小型城市和不发达地区的城市设置设立分部,但由于不发达地区的保险公司规模较小,造成我国金融保险行业的分布不协调、结构不完整,这在长远来看阻碍了我国金融保险行业的发展,因此为了促进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就需要对我国的保险公司的分布进行调整。

(三)再保险市场发展滞后保险市场再细分可以分为直接保险市场和再保险市场,目前国内对于保险市场的关注主要集中在直接保险市场,而对再保险市场的关注较少,这对投保人来说有较大的风险,而在保险市场的体系建立还不是很完善,同行业内部之间的信任度不高,这对整个保险行业发展也造成了影响,此外对于外币保险业务的开拓大多集中在国外,这对保险行业来说是一大损失。

(四)保险业务结构发生变化我国保险业务发展初期,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是我国主要的保险企业,也是最大的保险企业,囊括我国大部分保险业务。十六大召开以后,我国保险行业的企业也逐步增加,外资保险企业也逐步成立,到目前为止我国保险行业的公司数目已经达到150多家。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我国保险业也逐步向多种所有制转型,公平竞争以促进金融保险的发展。财产险的发展已从单一的车险,逐步拓展,车险的发展变缓,其他的保险业务逐步增加,结构进一步调整,保险业务的结构更加完善。

(五)加强保险市场的监管目前对于保险市场的监管还不到位,监管过程中还存在许多的漏洞,管理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制度建设对现阶段的保险市场发展的监管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对于保险市场的监管还处于被动监管的阶段。对于行业稳定发展和资产负债质量以及再保险业务的监管目前还处于空白监管阶段,这些监管漏洞很容易引发不法分子的企图,影响保险行业的发展,因此为了更好地发展保险市场,就需要加强对保险市场监管机构的建设和对监管制度的完善,减少监管盲区。

(六)金融保险业务的国际化水平自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经济已经进入高速发展阶段,我国金融保险行业也随之迅速发展,国际交流也进一步发展,许多发达国家的保险企业开始在我国注资或者和我国保险企业开始合作。随着保险业务的国际化发展,对于保险市场的监管也在发生变化,我国保险业务监管委员会逐步引用,国际监管制度,对国内、国外以及中外合资保险企业进行监管,完善现有的监管制度,实现保险市场监管透明化,提高我国保险市场的监管效率和监管质量,为我国金融保险行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坚持国际化金融保险发展原则,加大保险市场对外开放力度,深化与国外企业的合作,加强保监会与国际保监组织的交流,促进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

二、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趋势

根据我国当前金融保险行业的实际情况,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逐渐向经营业务专业化、保险市场体系化、市场竞争有序化、保险制度创新化、保险产品品格化以及经营管理集约化和从业人员专业化等方向发展,根据这些发展方向,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将会有一个很大的提升,有利于我国金融保险业务的发展制度的建设,有利于保险市场监管制度的建设和人才的培养,带动保险业的发展和我国经济的发展。

三、金融保险行业的合规管理

(一)树立合规的管理理念在以往对与保险市场的合规管理中一直处于被动状态,因此对于监管中存在许多漏洞和弊端。在具体工作中,主要原因是由于监管部门对于保险企业监管力度过大,监管太死、控制太严格,导致保险企业本身对于业务的合规管理没有太大的主导权和自主权,远远的违背了企业的发展目标,阻碍了保险企业的发展和业务的拓展,因此为了促进保险企业的发展,必须加强合规管理的建设,合规管理意识的养成主要从三个方面实施,首先要加强高程管理人员合规管理意识,才有利于合规管理制度的制定,其次,加强对工作人员合规管理意识的培养,有利合规管理制度的实施,最后是,完善企业内部的监管体系,促进保险业务的发展。

(二)合规管理的必要性和相关措施保险公司的合规管理对于保险企业的发展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此外合规管理也是保险企业的发展的基础和核心,因此为了促进保险企业的发展,就必须加强实施合规管理。目前国内保险企业的管理还存在许多的漏洞,比如业务造价,财务数据不够清晰明确,销售中存在许多误导,这些错误因素给公司和客户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需要加强合规管理的建设,加强对合规管理的宣传和推广,以及普及合规管理理念。

四、总结

我国金融保险企业发展水平目前还较低,和西方国家的金融保险还有一定的差距,不仅在保险业务本身发展水平还不够高,对于企业的管理制度也不够完善,金融保险市场的监管不到位,还存在许多的漏洞,因此为了保证金融保险业发展,就必须加强管理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制度和监管制度的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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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论文范文第6篇

推进实践教学体系的改革,增强与社会企业的紧密联系,是高职院校金融保险专业走出办学困境的重要途径。本文在了解我国高职金融保险专业实践教学现状的基础上,利用概念图的分析方法建立了适合高职院校特色的金融保险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并对典型课程进行案例分析。

[关键词]

高职;金融保险;概念图;实践教学体系

一、高职金融保险专业实践教学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为更真实、深入了解我国高职金融保险专业实践教学的基本情况,本文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从地域方面选取15个省市自治区,分别找出10所高职院校,作为抽选样本。由于该调查涉及的地域范围广,为节约成本,本次问卷调查以网上调查的形式展开。

1.现状根据收回的调查问卷信息,我们发现目前高职金融保险专业实践教学现状如下:(1)教师的金融保险业务实践能力不高。在收回的117份问卷中,60%的院校专业团队人数超过5人,且有43%的院校副教授以上的教师占教师团队的40%以上,但“双师型”教师占比不足35%,高职院校强调对学生技能的培养,因此教师团队中应注重对具有实践能力教师的引进。(2)传统的教学模式难以突破。调查结果显示,37%的院校仅仅依靠理论授课来完成教学任务,53%的院校在理论教学中嵌入了案例教学的实践教学方式,但案例分析本质上也是一种教师讲授、学生吸收的传统教学方式,只不过是通过案例背景将理论知识丰富化、具体化、形象化,这仍然不能达到实践教学的真正目的。(3)缺少金融保险专业校内实训和校外实习的场所和条件。统计结果表明,68%的院校拥有校内实训基地,仅33%的院校拥有校外实训基地。校内基地基本上以计算机硬件设备与相关软件相结合为主,这种模拟操作虽能在一定程度上达到实践操作的目的,但由于其自身的局限性,仍不能与校外实训基地相媲美。校外实习基地才是缩短学生与社会距离的最佳途径,是学生认知社会、提高动手操作能力的最佳场所。

2.存在原因探究本文将导致我国目前高职金融保险专业实践教学问题的原因归结为以下几点:(1)国家对高职院校的投入不足。这使得院校开展实践教学的基本条件难以得到满足。(2)高职引入师资的渠道太窄。教师虽然有深厚的理论基础,但缺乏实践岗位的经历,故其实践能力有很大的局限性,在教学过程中也就难以正确指导学生完成实训任务。(3)金融保险专业由于其从业行业的特殊性,使得学生一般难以获取在金融机构实习的机会,学校也无法安排相关的实习岗位,这就使得实训极为重要。(4)学生实践教学中岗位定位模糊。

二、金融保险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构建

基于对我国高职院校金融保险专业实践教学现状、原因的分析,对国内外经典实践教学模式的借鉴,以及对教学体系的一般模型的参照,本研究以概念图为分析目标,构建的高职金融保险专业实践教学体系主要包括教学目的、教学内容体系、培养模式和保障制度。其具体构成如图1所示:其中,教学目标是根据金融保险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制定出的总体以及各个具体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目标的综合,用于体现专业建设的理念和人才的定位,在整个教学体系中起引导作用。教学内容体系旨在解决用什么学习任务来达成教学目标的问题,在实践教学体系中起手动作用。培养模式是教学体系得以进行的载体,旨在解决采用什么样的教学方式来达成教学目标。保障制度由实践教学条件和环境共同组成,确保实践教学的有效运转,是影响教学效果的重要因素,贯穿于前三者之间。这种教学体系中各部分的逻辑关系可以用概念图表示为图2:下面将重点对这个框架做概念图分析下的具体阐述。

1.教学目标结合金融保险专业自身的特殊性,以及企业和社会对该领域人才的需求特征,将金融保险专业的实践教学目标设定为:以培养应用型服务技能为主体,以职业素质提升和职业资格证书获取为两翼的“一体两翼”教学目标。高职院校旨在为企业和社会培养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对于金融保险专业来说,毕业生基本从事银行、证券、保险、期货等相关基层工作,特别是各种产品的营销工作,因此院校在进行人才培养时,需要注重对该专业学生营销技能、服务能力以及服务礼仪等的培养。此外,这些金融保险类行业对于从业人员的资格也有一定的要求,它需要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为此我们必须将证书的获取提升到教学目标之中。

2.教学内容体系我校金融保险专业应按职业素质教育、专业技能教育、课外实践教育三个层次,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安排教学内容。在职业素质教育方面,应当注重职业理念、道德、创新素质等教育,加强学生的职业认识、职业适应性、团队意识等。具体来说,在学生刚入学阶段,学校应对相关专业的背景、就业方向做一定的介绍,也可以邀请从业人员对相关岗位予以介绍,使学生在大体上对专业和就业有一个宏观的把握。随着学生对专业知识的积累和对职业认识的加深,学校可以适当加入职业生涯的规划教育和创业教育,使学生对自己的未来就业方向有一个准确的把握。到第四学期应当适当安排模拟职场、顶岗实习,通过实践活动,学生能够对相关职业有个全方位的认识,进而为毕业就业选择提供一定的指导方向。在专业技能教育方面,学校应当从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两个方面展开。对于专业技能教育,要能够使理论与实践并行,既强调自然科学特征,又注重社会科学特点。需要注意的是,理论应以“够用”为适度性原则对教学内容进行的重新选取与编排,采用丰富多彩的教学方式,为学生的实践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在理论知识方面,主要以经济学、管理学为基本理论,以市场调查和统计分析为工具手段,以营销知识及计算机和外语为应用能力等进行教学;在技能方面,以银行、证券、保险等为主要基本领域,使学生获取业务处理、投资理财和产品设计、营销等相关技能。在课外实践教育方面,按照“一专多能”的要求,为学生争取多方渠道以获取多方面的技能,支持以赛促学,鼓励考取职业技能证书,并开设社会交际等课程,顺应时代和社会的需求,培养复合型人才。

3.培养模式首先,教师首先应向学生讲明实地操作基本概念、原理等。教师需要打破传统的教学模式,采取边学边练、案例教学、课堂讨论、小组合作、角色扮演等方法和手段,从而实现理论与实践一体化的教学,为学生实习打下夯实的实践基础。其次,金融保险专业的实践教学需要设立模拟实验室,通过相应的金融软件,实现教师操作、学生观察讨论并模仿与实践的过程,以使学生更好的掌握银行、证券、保险等具体业务的操作方式。再次,为了使学生能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贴近职业岗位,学校也可以建立校内职场,通过高度仿真的校内银行、证券、保险等“营业厅”,使学生更好的融入企业运营环境中,并通过情景模拟、角色扮演和互换,满足学生的实践诉求。最后,利用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使学生对更进一步了解今后的工作环境。学校通过与当地金融相关企业建立校外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高度仿真的实践环境,使学生能够在真实的工作环境和岗位上开展职业技能训练,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拓宽其认知远见,提高其对所学知识的认识、对工作流程的理解,也能让学生进一步了解自己掌握的知识与实际工作岗位要求之间的差距,为其后续学习指明方向。

4.保障制度(1)雄厚的师资队伍。该团队的教师不仅需具备夯实的理论知识和较高的教学水平,而且还需具备丰富的专业实践技能和经验。(2)领导与资金的大力支持。金融保险专业实践教学主要借助模拟实验室和校园职场展开,各种基地的建设离不开计算机硬件设备的配置和相关软件的支撑,而这些必备要素的配备需要有雄厚的资金予以保障。(3)校外实训基地的建立。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能够为学生提供更为广阔的学习平台,同时也能为毕业生就业和金融机构选拔优秀人才奠定基础。

三、实践教学体系推广思路

1.按照人才培养目标,完善金融保险专业课程体系高职教育的特色之一就是要突出实践教学和就业技能的培养和训练,为此,我们需要按照人才培养目标,完善金融保险专业课程体系,突出实践教学在其中的重要性,提高实践教学学时占总学时的比例,以培养专业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设置针对基本技能实训、专业技能实训和综合技能实训的相关课程,在强调理论教学实践属性的前提下,通过技能训练,增强学生的专业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通过岗位实习培养学生实际工作的业务能力。在培养学生技能的同时,我们还需将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学习加入到课程体系之中,使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仅能够获得工作上的技能,还能够在毕业之际直接获取相关领域的就业资格,为学生将来的更好就业打下良好的基础。此外,我们还需开设相关课程注重学生适应能力、整合能力和社交能力等的锻炼和培养。

2.启动“人才工程”,引进高水平的师资力量金融保险专业教师大都能够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但由于种种原因,他们缺乏相关从业经验,因此他们对于实践课程的教学存在一定的挑战,难以按要求进行实践教学设定,不能科学安排实践内容,也不能很好的指导学生在实践过程中的练习,这种现状给实践课程的开设带来一定的困难。针对这一情况,学校应邀请企业高管人员、专业骨干做兼职教师和技术指导,参与实践教学、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完成实践教学计划书与任务指导书的制定,并粼选骨干教师,派往合作企业实地学习。

3.建立完备的校内实习基地,制定科学可行的教学指导大纲为了给学生创造一个模拟仿真的职场氛围,学院应建立模拟实验室与校园职场,通过计算机硬件设备的配置和保险、银行、证券等模拟实践教学软件的引入,为学生在校内实践提供良好的环境。为了使学生能更贴近职场、融入职场,学校还应设立相关“营业厅”,使学生在其中通过角色扮演与互换,真实体验金融保险专业相关行业的工作流程,进而对未来就业方向有个明确的思考。教师在对学生进行校内实训时,为了切实培养学生的能力,应为各个实践部分制定实践指导大纲,针对实践的目的、任务要求、具体实践内容等做明确的量化要求,把能力培养落实到实践学习之中。

4.加强校企之间的合作,成立校外实践基地校外实习基地模块是校企合作的实践性教学模式的中心环节。学校应加强同金融保险单位合作,建立实务基地,在各企业聘请相关教师具体指导实际技能的培养和训练。在实习基地中,针对各个实习基地的优势和特点,还可以设置不同的岗位技能培训模块,如财产保险公司核保核赔实习、财务核算实习等。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就业意向针对性地选择实习单元和技能模块,使实习培训与就业岗位的能力要求有机的结合。学校也可以与企业签订“订单式”培养计划将企业对人才需求的标准、数量以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或签发双方共同研发的资格考试证书,据此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以使学生对即将从事的工作有较为深刻的认识,也便于金融企业从中发现和选拔人才,实现在校学生职业技能与用人单位岗位要求的“无缝”对接。

5.改革传统教学方式,建立新的考核模式将笔试、大作业、小论文、模拟操作等方式相结合,并按照课程教学大纲完善命题大纲,编制标准化试卷进行课程考核;对于实践教学部分将过程考核与结果检验相结合,侧重考核学生能做什么、做出的业绩如何等,主要以问题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设计思路作为评定成绩的主要依据,通过实习日记、报告,实习单位的鉴定、实习指导教师评语等综合评价学生的实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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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论文范文第7篇

论文关键词:国际贸易;服务贸易;出口;差距

论文摘要:在国际贸易中,服务贸易也占有一席之地。而我国服务贸易出口主要集中在旅游、运输等传统服务行业上,但是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水平总体偏弱,与许多发达国家还是相差很多,所以本文详细分析了差距的表现及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方向。

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水平虽然在逐步提高,而整体薄弱,发展滞后,出口行业结构又极不合理,以资源和劳动密集型服务贸易项目占主导地位的出口结构。我国在服务贸易收支中一直处于净进口状态。我国新兴服务贸易项目出口比重非常之低,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业比重不超过3%,咨询服务业比重不超过10%,金融保险业比重1%都不到.近乎为零。而且这种传统服务贸易项目出口占主体地位的局面延续至今依然没有改变,反映了结构的极不合理。而且从服务贸易出口变化来看,传统服务贸易项目从20005年开始稳步上升,而新兴服务贸易项目却变化不大。在服务贸易中我国不具有比较优势,而是处于比较弱势状态。不过,从竞争力系数长期变化趋势来看,2004年数值为0.08,2005年数值减小至0.06,2006年进一步减少至0.05,这就意味着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水平在逐渐提高,但还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因为与原点还有距离。从1998年的240.6亿美元增加到2006年的914.2亿美元,提高近4倍。服务贸易的国际地位也在显著提高,出口额排名从1997年巧位上升到2006年8位。但是出口额占世界市场上的份额却非常小,2005年我国服务贸易出口额比重仅为3.1%。我国服务贸易始终处于大量逆差状况,贸易逆差从2000年的56亿美元一直增加到2004年的108亿美元,体现了我国服务贸易整体竞争力在全球趋于劣势。

现在我国的服务贸易出口主要包括运输和旅游业这两大传统服务贸易项目。但是在发达国家占据了服务贸易出口主体的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保险业新兴服务贸易行业在我国比重却非常低。2006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达1917.5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22.1%。我国服务贸易总量上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然而从结构上来看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却是滞后的。2006年我国货物贸易总额超过1.7万亿美元,而服务贸易额仅有1928.3亿,只占货物贸易总额约11%,这个比重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所以,我国在服务贸易出口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水平。

人均收入水平提高依赖于一个国家整体生产效率,而生产效率提高又依赖于交易效率提高。目前我国多数城市中的服务业基本是以传统商品零售业、餐饮、旅游等系列为主,其比重约占第三产业GDP的60%以上。建筑师、会计等事务所亟待发展,房地产、咨询、信息和广告等中介公司以及新型生产性服务业刚刚起步,投资、证券尚处于开发阶段,而文化产业则严重滞后。可见,我国目前服务业以传统行业为主体,新兴行业相对不足;自然资源和劳动密集型行业居多,知识、技术密集型行业居少。所以要发展服务贸易,首先需要从发展服务业着手,而我国服务业有很多是具垄断性质,如金融、电信、铁路等等,由于政府规定了十分严格的市场准入的限制,即市场化程度的不足限制了竞争,从而阻碍了此类服务业的发展。一个国家需要创造好的制度和制订好的政策,保障交易效率提高,从而促进各行业专业化水平提高,进而促使生产效率提高和GDP稳步快速增长,从而使人均国民收入得以增加。但是服务需求不足,既抑制了进口需求,也制约了服务出口能力。同时生产性服务贸易很多是伴随货物贸易而产生的,如进出口信贷服务、国际货运服务等。所以只有货物贸易规模不断扩大,才会导致服务贸易需求增加。2006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虽位居世界第三,总量可观,然而货物贸易出口的层次较低,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出口商品所占的比重并不高。我国货物出口的50%以上是靠加工贸易方式来实现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中80%以上是由外资企业完成的.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发现我国现在服务贸易在出口方面水平还是很低,各个服务贸易企业应该充分提高国际竞争的能力,同时也要增强我国的生产性贸易的发展,只有这样,多品种齐头发展,我国服务贸易会发展到世界同期水平。

金融保险论文范文第8篇

正如在现代保险制度体系中.写作论文一般可概括为商业性金融保险与政策性金融保险两大相互对称、平行、并列和补充的金融保险中介那样.在农业保险领域也应该包括农业商业性保险与农业政策性保险两类性质不同的基本险别鉴于农业保险所特有的、尤其是在制度初创时期的高赔付、低收益的运作情况.商业性保险一般不愿或无力承保,所以,农业保险主要是由政府或政府专门机构承担、主责和先期介入,一般是指农业政策性保险或政策性农业保险,而且主要是指狭义的、具有高风险与高赔付率并存特性的经济政策性农业保险(与社会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对应).即针对农业(种植业、养殖业)生产的两业保险。这种狭义的农业保险应该成为农业保险的主体和政府支持的重点险种,也是农业政策性保险与商业保险协调发展的主要内容。

根据对我国农业保险制度的实证研究.笔者认为,在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制度缺位及其专门经营机构缺失的情况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应该义不容辞地率先承担农业保险这项政策性业务.尽快建立起主要由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农业原保险、农业发展银行经营农业再保险的多元化的农业保险分工与合作经营机制。

一、政府介入与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功能作用的实证分析

在我国广大农村.只有同时存在农业政策性保险和农业商业性保险.农业保险制度才是完善和协调的。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在国内外的实践中.都证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单纯依靠商业性保险去承保和经营农业保险完全行不通一方面由于农业保险的外部性、高风险、高成本、高价格和农户对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较低,不足以支持一个商业化的农业保险市场:另一方面,农业保险的高赔付、低收益甚至负收益、以及农业保险中长期存在的道德风险和逆选择性,无法维持商业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的供给。在这种条件下,这部分保险资本必然投向其他能赢利的险别或险种,或向其他产业部门转移,这就从根本上抑制了农业保险的有效供给。

我们可以运用供求曲线分析商业保险公司在农民自愿投保而没有政府补贴的情况下.严格按市场规则经营农业保险出现不断萎缩是必然的如图所示,在自愿投保的条件下,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购买不仅受到支付能力的约束.而且受农业本身和农业保险预期收益的约束,加之农民一般不是风险回避者这一特点,因此农民对农业保险的需求较低,需求曲线是D。商业保险公司根据其经营农业保险的成本和平均利润,所确定的供给曲线是S.在这种条件下两条曲线不可能相交。当政府愿意为农民提供一定的保费补贴.使得农民实际支付的保费降低,需求曲线将向右上方移动到D’.此时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可能会相交于E点.成交数量为QE。政府如果给保险公司补贴经营管理费、减免相关税负.供给曲线将向右下方平行移动到S’.此时需求供给曲线可能会相交于A点,成交数量为QA

因此.农业保险如果没有政府的介入和支持而走商业化的道路难以成功.这是全世界农业保险界经过多年实践普遍认可的理论.也是我国商业保险公司纷纷退出农业保险的主要原因之一,我国于1982年开始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等陆续开办农业保险业务.但随着政府支持性措施减弱,特别是保险公司开始向商业性保险公司转变后,农业保险业务逐步萎缩.而且由于风险大、经营成本高、投保率低和赔付率高,导致经营者持续性收不抵支.农业保险长期亏损.各家保险公司相继取消了农业保险的经营据统计.2004年农险保费收入仅3.96亿元.与历史最高峰相比.萎缩了一半1982~2002年期间,农业保险的平均赔付率高达88%.远高于农业保险经营盈亏平衡点79%的赔付率.1985年至2004年间,只有两年微利.18年亏损。目前,我国农业保险仍处于低水平的发展初级阶段.表现为“三高三低”,即高风险、高亏损、高需求和低覆盖率、低供给、低投保率。为此,借鉴国际经验,根据各地农村经济和农业发展实际.我国应该主要采取政策性保险与商业性保险相结合的方式,在政府成立专门保险机构或职能部门负责农业保险经营.实施政府政策支持的同时.努力发挥商业性保险运作的市场配置作用,降低财政负担,逐步建立起农业政策性保险和农业商业性保险并存的多层次体系、多渠道支持、多主体经营的农业保险制度框架。

二、重构有中国特色的农业政策性保险与商业保险协调发展机制

关于农业保险经营与发展的模式.国外一般有六种模式:政府主办、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政府主办、政府成立公司经营;政府补贴、社会组织经营:政府和金融机构主办、政府控股公司经营;政府提供政策支持、自愿互助合作经营:以及严格限定承保条件的商业性经营等发展模式。国内在推进农业保险制度试点中.也可概括为五种模式:政府扶持、商业保险公司农险政策性业务;成立政策性保险公司;成立互助保险经营机构:外资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业务;成立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等经营模式。

笔者认为,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应该建立主要由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农业原保险、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经营农业再保险的多元化的农业保险分工与合作经营机制;同时,以独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基础,以强制性保险为主要手段.构建以政府政策支持为主要保障方式的农业保险制度。

一方面.从政策性农业保险与商业性农业保险相互协调发展的角度.根据农业保险的特点和农业政策性保险应充分发挥其首倡诱导基础上的虹吸与扩张性功能的理论要求.以及世界各国农业保险通过商业性保险公司经营政策性业务的发展趋势.我国应该建立主要由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农业原保险、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经营农业再保险的多元化的农业保险运行机制这不仅可以充分利用现有农业政策性银行和商业保险公司的资源.实现农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有机结合,确保政府意图目标的真实实现.还能够减少政府财政支出,避免新机构设立的膨胀和过高的交易成本和经营成本,有利于农发行通过农业政策性保险)与农业政策性贷款的有机融合,扩大其业务职能范围,更好地发挥政府农业政策性金融政策的整体效能,尽快填补我国农业再保险领域的空白,并且现实可行,易于操作。当然,也可以委托中国再保险公司或其他有实力有兴趣的商业保险公司经营一部分农业保险的冉保险业务,但必须明确由农发行经营农业再保险业务的主渠道作用.并承担对商业性再保险的“最后保证人”角色。同样.对于农业保险中风险巨大、商业保险无力承保的险种,农发行也可以主动经营.并由政府以农业巨灾保障基金等形式负担,但也必须明确由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农业原保险业务的主渠道作用

虽然农业保险是难度很大的财产保险业务.但它又为商业保险公司提供了一个庞大的保险市场和极有分量的业务来源.当狭义财产保险、责任保险等市场被各公司基本分割完毕时,农业保险将成为业务竞争的又一个领域。根据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保险业发展的薄弱环节,保监会已明确将农业保险与养老保险、健康保险、责任保险并列为未来重点发展的四大领域之一:我国未来保险竞争的主战场也将主要是在农村。所以,从商业保险公司的经营战略来看.应该积极参与到经营农业保险的业务领域,而且早进入、早主动、早受益。当然.这也与政府有相应的激励和支持政策,以及农业政策性保险机构的互补性配合密不可分。从而建立起农业保险与商业保险既有分工又相互合作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的整体效能.实现政策性业务的市场化运作、政策性扶持和多元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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